李玲委员:
您提出的《关于我市培育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的建议》收悉,现答复如下:
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。足球博彩立足工作职责,持续强化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,加快遴选、培育和引进创新能力强、成长速度快、能够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企业,鼓励企业强化项目、平台、人才、资金一体化布局,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。
一、工作开展情况
(一)推动科技型企业队伍量质齐升。始终把科技型企业作为创新发展的主力军,聚焦“科技型中小企业—高新技术企业—科技领军企业”的成长规律,积极配套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普惠性创新政策体系,以科技型企业群体规模优势赋能产业不断提升创新能级。2023年,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309家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84家,分别同比增长26.73%、22.56%。今年以来,已有1931家企业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,有346家企业获得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补助3460万元,进一步彰显了我市强劲的创新发展潜力,为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。
(二)引导科技型企业加大要素投入力度。鼓励科技型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,联合高校院所构建创新联合体,共建基础研究平台、中试熟化平台、概念验证平台、孵化转化平台,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,主动对接、精准承接国家、省、市重大项目、重大任务,推动科技型企业成为创新要素集成、创新成果转化的“生力军”。全市研发经费投入129.39亿元,其中规上企业研发投入120.06亿元,占全市研发投入的92.79%。全市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、技术创新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、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超过500家,其中90%以上依托科技型企业建设。深化以科技型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,打造“校城融合”示范样板,来自同济大学、天津大学等高校的363名人才,在我市企业受聘“科技副总”,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260余项、转化成果130余项。截至目前,在研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14项、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161项,全部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牵头承担。山东工陶院、东岳高分子、新华医疗、中材高新氮化物、鹏达生态科技等一批创新型龙头企业组建创新团队,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。
(三)完善科技型企业孵化服务体系。聚焦科技型企业成长规律,支持区县、高校院所、投资机构、企业等聚焦专业化、平台化、一体化,完善“创业苗圃+孵化器+加速器+产业园区”创新创业孵化体系,为科技型企业加快孵化提供源头动力。目前,全市建有省级以上众创空间、科技企业孵化器、科技企业加速器、大学科技园等孵化载体38家,在孵团队和企业427余个,上年服务的创业团队602个,成功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242家。
(四)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。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多层次融资渠道。完善“财政扶持、政策担保、银行支撑、创投跟进、上市培育”的科技金融运行模式,增强科技金融公共服务,促进金融资源更好地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科研开发,持续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的困境。一方面,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,推动“知产”变“资产”。2023年,银行为43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贷款635笔,贷款金额22.69亿元。今年以来,21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科技成果转化贷款278笔,贷款金额10.89亿元。另一方面,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新设公司、增资扩股等方式吸引财政资金、产业投资基金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资本参与企业科技创新。华致林医药科技、明泰电器、舜泰汽车各获得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资金2500万元、1800万元、2000万元。
二、下一步工作计划
(一)实施“培育”行动,完善科技服务体系。扎实抓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,聚焦“科技型中小企业—高新技术企业—科技领军企业”的成长规律,持续强化链条式培育工作机制。强化与发改、工信、税务等部门间的协同,建立“联动机制”,完善“储备机制”,优化“服务机制”,综合运用科技、财政、税收、土地、金融等惠企政策,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普惠性创新政策体系,提供必要的公共技术、人才、融资、市场信息、专业管理等服务和资源,着力为科技型企业塑造成长性的创新环境,助力企业解决成长发展过程中的瓶颈,进而实现高成长、创新型的发展目标。
(二)实施“惠企”行动,推动“产业链-创新链-人才链-资金链”融合发展。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链完善创新图谱,明确产业技术创新发展方向,引导科技型企业沿链聚集创新要素,实现技术创新与科创招商协同推进,突破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,形成一批核心部件及重大装备,催生更多产业新赛道。实施“331引智工程”以及“科技专员”“科技副总”选派专项行动,鼓励民营企业健全完善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,引进一批解决“卡脖子”难题的“将才”和“帅才”,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。用足、用好“鲁科贷”“鲁科担”“鲁科保”“科技研发贷”等政策,建立科技部门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、联合评价、共同支持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,降低银行放贷风险和企业贷款成本,从贷款、保险、基金、股权投资等多方面拓宽企业融资渠道。
(三)实施“筑巢”行动,强化科技载体赋能。鼓励科技型企业吸引高校院所、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资源,建设重点实验室、技术创新中心、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心、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,积极开展原理或技术可行性研究、原型制造、性能测试、中试熟化、二次开发、市场竞争分析等服务,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及对外公共技术服务能力,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。加强孵化载体动态监测,指导现有孵化载体对标国家级、省级孵化平台标准进行规范建设、提升孵化服务能力,有序推进孵化载体实现提质升级,构建“创新-孵化-产业化引导-规模化生产”的创新创业生态。